(一)、注意事项
1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
2、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
3、河北省户籍
4、女方年满49周岁,指截止申请扶助的自然年度12月31日前女方的年龄。(2022年12月30日)
4、丧偶的或子女死亡的均需提供派出所死亡证明。如果没有注销户籍,需要村里出具死亡证明并由村里和计生服务大厅盖章。
(二)所需材料:
1、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一式三份(打印)
2、本人、配偶和子女的身份证、户口本复印件(为方便组卷,同一个人的身份证和户口页印在一张纸上)
3、结婚证复印件
4、生育证复印件
5、独生子女证复印件
6、残疾证复印件(三级以上残疾)
7、离婚证(带离婚协议)复印件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复印件
8、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注销证明原件(上面载明死亡时间的)
9、婚育状况证明原件(打印),村、乡两级经手人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和计生服务大厅公章。
10、49周岁以上,以前就够条件今年才上报的,要有漏报的情况说明,村、乡两级经手人签字并加盖公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