承德县审计局紧跟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,坚持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,审计监督就覆盖到哪里。在2023年对重大民生工程项目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中,通过“四项举措”将研究型审计贯穿融入全过程跟踪审计各个环节。
科学研究制订项目计划。通过调研、走访了解群众关心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收集行政审批部门《政府投资项目批复台账》、《招投标及政府采购交易数据台账》和发展改革部门《重点项目台账》,将台账进行对比分析和深入研究,筛选出要实施的重大民生项目,召开“审计项目计划征求意见”专题会议,并将研究、筛选出的项目列入《审计项目计划(草案)》和全年审计工作重点,为县审计委员会批复审计计划提供科学依据。
科学研究调配审计资源。针对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专业性强、对所需人员专业性要求较高的特点,打破股室界限,每个跟踪审计项目都安排工程造价、现场管理、财务管理方面的专业审计人员。为弥补现有专业人员不足问题,采取外聘中介机构人员的方式,组成“国家审计+社会审计”的新机制,从而使项目组织方式更加合理,确保从工程管理、财务管理、绩效管理全方位研究深、研究透、跟踪好建设项目全过程。
科学研究确定审计重点。强化对项目立项、招投标,项目实施程序、合同履行,工程变更、工程结算、资产交付等全过程进行审计监督,采取全过程“动态审计监督”+“阶段性报告”的审计模式,对开展的人社局实训基地项目、中医院二期建设项目、综合职教中心建设项目,由国家建设项目审计股统一研究制定工作方案,明确审计事项、审计重点以及要达到的审计结果,做到全过程分析研究,全过程跟踪监督。
科学研究拓展成果运用。不定期对建设单位、施工单位、监理单位下发《审计建议书》,对发现问题能现场督促整改的要求现场整改,不能现场整改的限时督促整改,并及时上报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反馈单》,确保对工程建设过程实现动态无缝监督;项目建设重要环节完成后出具《阶段性跟踪审计报告》,对审计发现问题、适用法规、经验做法及时进行研究、分析和总结,项目组之间及时进行沟通和交流,实现审计成果共享;对发现推诿、虚假整改现象按照承德县《审计整改约谈办法(试行)》进行约谈和处理,做好审计“后半篇文章”的研究运用。(县审计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