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《关于做好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》(冀社险函〔2023〕46号)文件精神,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,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、职工生活补贴、转岗培训、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。现对第一批享受返还失业保险费企业初审情况予以公示,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,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情况。
承德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:0314—3261091
0314—3261088
公示期自2023年 8月21日至2023年8月25日
附件: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
承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3年8月21日